郑州都市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5)
项目名称:郑州都市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5)
公示公告类型:批后公告
用地类别:城乡用地
用地位置:规划范围为郑州市域,总面积为7446平方千米。重点保障区域为都市核心区,面积为3840平方千米,包括主城区、航空城、东部新城、西部新城、南部新城。
用地面积:744600 公顷
公示期限:30 个工作日
公示日期:2020-07-02
截止日期:2020-08-13
经办处室单位:市政规划处
经办人:贺凯
咨询电话: 0371-67887829
附加说明:查询详细内容,请出示身份证明,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后查询。依据《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此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我局反馈。信访处电话:0371-68810284。
详细内容:
1、项目背景:
为提升郑州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合理统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健全城乡生活垃圾运输和处理系统,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快推进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都市、国际化都市的建设目标,2017年3月,原郑州市城乡规划局、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共同组织编制《郑州都市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5)》,2020年6月,郑州市人民政府对《郑州都市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5)》进行了批复,原则同意该规划。
2、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为郑州市域,总面积为7446平方千米。重点保障区域为都市核心区,面积为3840平方千米,包括主城区、航空城、东部新城、西部新城、南部新城。
规划期限为2017-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0年。
3、规划目标:
郑州市环境卫生发展目标为清洁都市、靓丽都市、和谐都市。
规划期末,建立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环保型城市垃圾收运与处理系统,构建规划合理、设施完备、运营高效、清洁环保的环境卫生服务体系,推进法制化、信息化、精细化的环境卫生管理体系。
4、规划指标:
(1)生活垃圾指标体系
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近期达95%,远期达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焚烧:填埋:餐厨处理比例35:42:15:8,远期达37:51:0:12,原生垃圾不再进行填埋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主城区、航空城、东部新城、南部新城、西部新城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近期达90%,远期达92%,新郑组团、新密组团、登封组团、巩义组团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近期达80%,远期达85%。乡村地区垃圾集中处理率近期达50%,远期达90%。
(2)建筑垃圾指标体系
建筑垃圾密闭化清运率达100%;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近期达到70%,远期达90%以上。工程弃土其他方式再利用比率近期达到5%,远期达15%以上;工程弃土回填利用率20%以上;工程弃土消纳场填埋比率近期达75%以上,远期降至65%以上。
5、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规划
郑州市采取“大分流、小分类”的垃圾源头分类模式。其中,大分流包括餐厨垃圾、大件垃圾、园林垃圾、有害垃圾;小分类含织物垃圾、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
6、生活垃圾零污转运规划
(1)收运方式
生活垃圾转运应对噪声、粉尘等污染严格控制,采用定时定点收集方式,减少转运环节。未来郑州都市区主要采用“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站——压缩式垃圾车——中型垃圾转运站——垃圾终端处理厂”的收运体系。
(2)转运体系规划
餐厨垃圾采用专业车辆直接收集,并达到日产日清要求。
织物、有害垃圾应由专业车辆直接收集后直接运至终端处置场所,即资源回收处理厂或有害垃圾处理厂。
园林垃圾应由专业车辆收集后直接运至园林垃圾处理厂,进行粉碎、分解或堆肥处理。
大件垃圾应由专业车辆收集后直接运至大件垃圾处理中心,进行拆解、分类后再根据类别分别运至再生资源回收处理厂、垃圾填埋场或垃圾焚烧厂。
可回收垃圾属于再生资源,由专用运输车辆运至大型转运站内的分拣中心,进行分拣处理后再根据类别运至再生资源回收处理厂。
其他垃圾由垃圾收集车辆运至垃圾转运站经压缩处理后再运至垃圾焚烧厂。
(3)转运设施
规划形成环卫综合体为骨架、垃圾转运站为支撑、垃圾收集站为补充的环卫转运设施体系。环卫综合体依托大中型转运站进行功能复合化建设,包括垃圾转运站房模块、环卫车辆模块、办公设施模块和创新功能设施模块。
郑州都市区规划一级环卫综合体11处、二级环卫综合体4处、三级环卫综合体61处。
7、生活垃圾无害处理规划
(1)预测规划期末郑州都市区生活垃圾日产生量为24000吨/日。餐厨垃圾产生量为11520吨/日,其中进入餐厨终端处理设施的量为2880吨/日,进入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量为8640吨/日;可回收垃圾产生量为10560吨/日,其中回收利用的量为8880吨/日,需要进入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量为1680吨/日;其他垃圾产生量为1920吨/日,需全部进入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2)规划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6处,分别为:东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巩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登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新密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总处理能力为12500吨/日。
(3)规划餐厨垃圾处理设施9座,分别为:侯寨餐厨垃圾处理厂、中牟县餐厨垃圾处理厂、新密餐厨垃圾处理厂、航空城餐厨垃圾处理厂、西部餐厨垃圾处理厂、新郑餐厨垃圾处理厂、荥阳餐厨垃圾处理厂、巩义餐厨垃圾处理厂和登封餐厨垃圾厂,总处理能力为3410吨/日。其中,餐厨垃圾为1870吨/日,厨余垃圾为1540吨/日。
(4)规划大件垃圾处理设施4处,分别为:东部大件垃圾处理厂、航空城大件垃圾处理厂、南部大件垃圾处理厂和西部大件垃圾处理厂,总处理能力为1600吨/日。
(5)规划园林绿化垃圾处理设施17处,总处理能力800吨/日。
(6)规划飞灰安全处理设施-生态填埋场2处,分别为:西部生态填埋场和南部生态填埋场,总处理能力为725吨/日。
(7)规划倡导循环经济,以静脉产业园为中心集中布局环卫终端处理设施,功能主要包括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大件垃圾处理、综合分拣回用中心、应急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等。依托以上垃圾终端处理设施,规划形成3个大型静脉产业园和4个小型静脉产业园。其中,荥阳静脉产业园、新郑静脉产业园功能定位为大型综合园区,新密静脉产业园功能定位为大型专业园区;中牟静脉产业园、航空城静脉产业园定位为小型专业园区;登封静脉产业园、巩义静脉产业园定位为小型综合园区。
8、建筑垃圾处理规划
(1)预测规划期末郑州都市区建筑垃圾产生总量约6.36亿立方米。其中,拆建物料3.23亿立方米,工程弃土产生量3.13亿立方米。至2035年,规划郑州都市区拆建物料处理总量约2.67亿立方米,工程弃土处理总量约2.18亿立方米。
(2)规划拆建物料再生利用设施15座,分别为:主城区5座,西部新城2座,东部新城2座,南部新城、巩义、新密、航空城各1座,登封2座。总处理能力为1630万立方米/年。
(3)规划工程弃土受纳场28座,分别为:主城区5座,西部新城区7座,东部新城2座,南部新城3座,新密4座,登封2座,巩义1座,航空城4座。总受纳量为18280万立方米。
(4)规划建筑垃圾综合消纳场共4座,分别为:西部城区2座,南部城区1座,巩义1座。其中,拆建物料再生利用综合处理能力为600万立方米/年,工程弃土受纳量为5500万立方米。